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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招标过程招标人相关人员涉嫌违法违纪的举报由广西真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和处理。
3.举报方式:
(1)来信请寄:广西贺州市钟山县城西路30号,邮政编码542699,注明收件人为党群工作部。
(2)来访请到:广西贺州市钟山县城西路30号。
(3)举报电话:0774—3352017(党群工作部)。
(4)党群工作部网上举报:gxzllzb@163.com(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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