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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