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事业部 2022-2023 年度项目防火包裹工程集中采购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纪 要(一)(招标编号:南宁事业部-20220344)
一、内容:
I.招标人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
1、澄清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由“ 2022
年 7 月 4 日上午 9:30 时”调整为“ 2022 年 7 月 15 日上午 9:30 时止”。
2、澄清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由“ 2022 年 7 月 15 日上午 9:30 时止”调整为“ 2022 年 7 月 25 日上午 9:30 时止”。
3、澄清招标文件“第二章 框架协议条款及格式”中“四、协议价格”部分增加“7.若相关政府部门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则前述不含税价款不变,增值税税额及含税总价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相应调整。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足额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澄清招标文件“第二章 框架协议条款及格式”中“十六、违约责任”部分增加“(9)
招投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若发包人存在任何违法、违规操作,承包人应首先按规定途径逐级申诉。若承包人不按规定途径申诉,不依据事实乱举报而导致对工程的工期、质量产生影响的,将被列入事业部承包人“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承包人,至少 2 年内不得参与事业部内公司任何项目的投标及合作,影响严重的将在建发房地产集团内全面禁止合作,影响严重的将在建发房地产集团内全面禁止合作”。
5、澄清招标文件“第二章 框架协议条款及格式”中“五、协议期限”中第 1 点约定由“1.本集采协议有效期自集中采购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协议有效期内签订的《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均有效,直至该具体项目集采协议履行完毕(包括质保期)。”调整为“1. 本集采协议有效期自集中采购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8 月 15 日止。本协议有效期内签订的《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均有效,直至该具体项目集采协议履行完毕(包括质保期)。
6、北大项目二期图纸补充:1、03 改单:暖通修改通知单(B#楼百米塔楼内走道改为自然 排烟)2020.10.22;2、8#楼暖通图纸
澄清附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纪要(一)-南宁事业部 2022-2023 年度项目防火包裹工程集中采购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宁兆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兆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136-1 号广西华润大厦 A 座 28 层
联 系 人:萧工
电 话:0771-3809088 转 8935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 15 号绿地中心 7 号楼八楼
联 系 人: 龙工
电 话: 0771-5084767
电子邮件: 117303214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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