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单位登录       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首页公告信息  >>  其他公告>>  信息浏览
南宁事业部 2022-2023 年度项目交付前保洁服务集中采购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招标编号:南宁事业部-20220624)
发布者: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2022-11-18    点击率:2599

一、内容:

南宁事业部 2022-2023 年度项目交付前保洁服务集中采购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内容如下:

I.招标人关于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

一、调整投标文件附件《4、第五章:工程量报价清单-南宁事业部 2022-2023 年度项目交付前保洁服务集中采购》,具体详见澄清附件。

二、《项目合同条款及格式》

新增合同附件:《附件 6:保洁奖罚管理细则及开荒保洁反面案例》、《附件 7:开荒保洁及精保洁标准及要求》、《附件 8: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表》,具体详见澄清附件。

三、《第二章: 框架协议条款及格式》

1、将“第一部分-协议书-十三、承包人权利与义务”中第 1 点“承包人有义务保证满足发包人开发项目的需要,对发包人所有开发项目(包括随时可能增加的新开发项目)都有按照本协议书及附件规定的保洁服务能力。不得以任何理由挑选承建项目,逃避本协议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承包人有义务服从发包人区域公司对具体承接的项目的统一协调分配,不得以项目分配问题、未踏勘现场、未了解标准及前置条件未达到等原因提出造价增补或拒签项目合同,否则按照违约处以合同造价的 20%罚金”修改为“承包人有义务保证满足发包人开发项目的需要,对发包人所有开发项目(包括随时可能增加的新开发项目)都有按照本协议书及附件规定的保洁服务能力。不得以任何理由挑选承建项目,逃避本协议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承包人有义务服从发包人区域公司对具体承接的项目的统一协调分配,不得以项目分配问题、未踏勘现场、未了解标准及前置条件未达到等原因提出造价增补或拒签项目合同,否则按照违约首次处以罚款 5 万元,二次处以罚款 10 万元,三次解除协议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以上罚款招标人有权在已有签约合同中进行处罚或有权在集采履约保证金中进行扣除”。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相关资料。

特此通知!澄清附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南宁事业部 2022-2023 年度项目交付前保洁服务集中采购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宁兆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联系方式

人:南宁兆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136-1 号广西华润大厦 A 28  

人:周工 

话:0771-3809088 8935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 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 15 号绿地中心 7 号楼八楼

人: 龙工

话: 0771-5084767

电子邮件: 117303214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附件列表:
没有附件

柳州总部地址:柳州市跃进路19号天元金都1-413号
联系电话:0772-2859192、2805114、8858423
南宁总部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南宁绿地中心7号楼8层
联系电话:0771-5084767
主办单位: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桂ICP备09004806号  
当前访问548192人次    请使用IE8.0以上版本,1280×1024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