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宁明县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项目编号
DYZB-2021-(NZ)012
招标人
宁明县宁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规模
城中镇、寨安乡、峙浪乡、爱店镇、桐棉镇、那楠乡、亭亮镇等乡镇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工程,实施新增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面积以经招标方确认并获得立项批复的数据为准。
中标范围及要求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6号)、《崇左市自然资源局 崇左市财政局 崇左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旱改水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崇自然资发﹝2020﹞435号)等文件精神,宁明县宁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的总承包方,确定的总承包方在城中镇、寨安乡、峙浪乡、爱店镇、桐棉镇、那楠乡、亭亮镇范围内开展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设。总承包方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潜力调查、选点、勘测,可研编制、申报立项、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工程施工,租地和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和新增水田指标确认等和后期管护3年等工作,达到耕地提质改造项目验收标准,形成新增耕地提质改造指标。项目投资资金由中标人“全额投资、全程运作、全担风险”,后期由招标人回购。
开标时间
2021年04月2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5号绿地中心7号楼8楼813室)
中标人
广西宁明景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中标价
39000.00元/亩
工期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四年(其中有三年管护期)
质量要求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 《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 45/T 1057-2014) )等要求,必须最大限度挖掘中标地段的土地改造潜力,连片实施项目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完成指标确认。
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日期
2021年5月10日
招标人(盖章):宁明县宁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监督单位(盖章):宁明县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1年5月10日